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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更正公告本市109年度「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」之交換優先順位結果。<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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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更正公告本市109年度「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」之交換優先順位結果。

依據:依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
第15條。

公告事項:
一、自民國110年1月12日起公告7日。
二、桃園市八德區豐田段1280地號公有非公用土地(管理機關:
桃園市政府財政局)之交換優先順位:第一順位為邱垂綸,
申請交換之桃園市桃園區桃園段武陵小段107-9地號私有公
共設施保留地公告現值總值為新臺幣732,415.3元。
三、更正原110年1月5日府都行字第10903455431號公告,原桃園
市八德區豐德段1280地號公有非公用土地,應為桃園市八德
區豐田段1280地號公有非公用土地。
四、公告地點:桃園市政府財政局、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本
市桃園區、八德區公所公佈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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